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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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结束后,不动产归属可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一方主张所有权可通过竞标,评估后按市场价值赔偿;无争议时,法院可拍卖平均分配。婚内房产如一方首付后夫妻共同还贷,即使登记在首付者名下,婚后增值和贷款部分仍属共同财产,需补偿另一方。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除婚内添加配偶姓名的情况外,原所有人保留产权,配偶无分享权。

1.父母将房产直接登记子女名下,视为赠予个人财产。 2.子女和配偶名下的房产,视为对双方的赠予,属夫妻共有。 3.两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按出资比例共享,除非另有约定。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置房产,其所有权归属需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若双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则为夫妻共有财产。若一方父母出资并明确表示赠予子女,或房产登记在父母和子女名下,则为子女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包括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