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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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规定为: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等高层人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依法转让其股权,即将其在公司中的权益以支付价款的形式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内部转让,即股东将其股权转给其他现有股东;二是外部转让,即股东将其股权转给非公司现有股东的其他投资者。这些转让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股权变更后,责任往往可豁免。公司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财产权,承担自身债务。股权转让不直接影响债务承担,股东通过出资承担公司债务。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在股权转让后,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