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些特殊情况,
执行程序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是执行程序的非正常结束。 在执行过程中,引起的情况有: 1.申请人撤销
执行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
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
赡养费、
扶养费、
抚育费案件的权利
人死亡的; 5.作为
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
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
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
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裁定,
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