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婚姻法》规定,
离婚追加
抚养费法律依据父母对子女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
丧失劳动能力的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
抚育费。同时《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