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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 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 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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