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转化型抢劫

转化型抢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就是你所说的转化型抢劫罪,前提是三个罪,目的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行为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必须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是转化型抢劫罪。携带凶器盗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跟转化型抢劫罪没有关系,因为不满足目的条件和行为条件。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