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银行卡户口本

银行卡户口本

  1、不可以: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  2、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3、当事人未成年人的应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原件,陪同办理相关手续。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