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
律师的热心答复,给了我莫大的支持和信心。 可是我还有一些疑惑想请教各位热心律师: 目前消协已出面调解,但开发商态度强硬不肯协商。其理由是已与我们上级单位有了逾期免除业主3个月物业费的协议。 我想房款是我个人出的,别人或上级单位怎可在我们
购房者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任何涉及我们个人权益的协议?此协议我该拿它怎么办,有法律效力或是对我有约束力吗? 此协议开发商以“不对外公开”为由不肯提供给消协看,说是我可以向开发商要求现场观看(不知说话算话否),我该如何做才能拿到这份
证据? 还有上次我提问的关于房子临近变电站的问题,
诉讼时可以提出赔偿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谢谢律师帮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