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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八十条第七项

  出现这样的提问,多是亲朋有人涉嫌构成犯罪刑事拘留后,收到拘留通知书。  1、《刑事诉讼法》是刑事诉讼的程序法,不规定刑罚,刑罚应当查询《刑法》。”第八十条第“规定的是刑事拘留的法定情形。”第七项“是指”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请仔细阅读拘留通知书,上面应当写明涉嫌构成的罪名,然后按罪名查询《刑法》。查询刑法只能了解一个大概情况,具体案例还要具体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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