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如果男女双方在一起是男方向女方给付了彩礼,之后,女方提出分手或者离婚的话,不少男方会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男方返还彩礼的要求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的确为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司法实务中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法院判决时还会考虑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的长短来决定返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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