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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管辖地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现在有的家庭在国外还有资产,比如房产或者不动产等。在离婚的时候,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国内国外,都应该参与分割。判定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时间点,如果在婚后就算。如果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到国外,另一方发现后随时可以起诉。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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