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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 的第三人异议

强制执行 的第三人异议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8 21:31:21 已帮助29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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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第三人债权异议怎么执行
一是第三人向被执行人负有金钱债务; 二是该债务已届履行期限; 三是第三人对该债务并未提出异议。 当第三人提出异议时,无论异议是否成立,执行法院均不应进行实质审查,应释明申请执行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予以救济,而不得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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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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