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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地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交给地税还是国税,按以下情况划分:r2、国务院决定起,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主要内容:r一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国税和地税部门的征管范围基本维持不动,但改革后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及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即存量企业由地税部门征管,增量企业由国税部门征管。r二是对所得税收入(铁路运输、邮政、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收入除外)以2001年为基期,基数内部分由中央返还地方,超过基数部门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2002年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2003年以来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对完不成基数的,中央将调减基数并相应扣减地方分享收入。r3、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网站:人民政府,财政部等。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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