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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婚姻登记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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