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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开庭两次不到

民间借贷开庭两次不到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7 18:48:02 已帮助43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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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院开庭两次怎么解决的呢?
关于民间借贷法院开庭两次这个问题,开庭的目的是为了查明事实以适用法律,无论是第一次开庭还是第二次,原告都应当就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并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每次开庭,审判庭都会梳理争议焦点,这个焦点就是双方对事实的分歧之处,所以当事人应当尽量提供能够让法庭查明事实的证据以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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