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受理范围专题 > 立案形式审查

立案形式审查

立案形式审查
公司破产,会产生破产清算这一事项。法院在处理破产案件这一类案件时,应优先考虑债权人的利益,然后再对所破产的公司进行清算。下面就由律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破产案件立案形式审查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03-01 02:27:22 已帮助323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请问一下法院立案的形式审查是怎么回事?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法院立案的形式审查是怎么回事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从四个方面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四个条件含义都十分广泛,将其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之中,审查起来常常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稍有不慎就出现该立不立或错立现象,为保险起见,各地法院只好严把立案关,不惜迎接当事人的抱怨和社会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的尴尬局面。 那么,缓解这种状况,笔者认为,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在坚持严把立案关的原则下灵活掌握立案条件,换言之,就是对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易粗不易细,只要当事人的起诉没有明显的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情形,就予以立案受理。其理由是:第一,立案审查本身仅仅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环节,未经严格审查剥夺当事人的诉权,不符合人民法院非有法定事由不得拒绝受理案件的基本原则。第二,民事诉讼案件起诉条件中的原告资格、被告资格、诉讼受案范围、起诉时效,证据材料的审核等等问题具有复杂性,有时很难通过对当事人起诉状及其相关材料的审查就能够辨别清楚。没有完全搞清楚相关问题就草率地裁定不予受理,甚至以口头告知的形式不予立案,违反人民法院裁判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基本要求,也限制了公民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第三,即便立案审查不严,有可能使不符合民事案件立案条件的诉讼被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也有将其排除的法定途径。因为,在案件的审理阶段,审判人员仍然要对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立案条件问题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公作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