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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书不签收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没有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向交警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警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调解,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不适用调解,交警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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