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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同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程序实际上就是合同法第39条第1款所规定的提供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法提请对方注意,即有义务以明示或者其他合理、适当的方式提醒相对人注意其欲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事实。


从上文的介绍中了解到,要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同时,若约定的格式条款内容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话,那么肯定该格式条款也是被认定为无效的。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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