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
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
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
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
行为人有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
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
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
故意行为。 (三)
处罚 根据
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是公安机关非法拘禁案例中非法拘禁是什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