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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担保欠债人死亡怎么认定管辖

一般担保欠债人死亡怎么认定管辖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3-02 23:55:09 已帮助29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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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担保欠债人死亡怎么认定管辖
一般是接收借款地所管辖范围内的法院进行起诉。

1、债务人死亡的,就债务偿还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接收借款地为合同履行地。

行动建议:

1、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钱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的一方是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3、如借来的钱是用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或者是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配偶还款。如果债务是赌债或者配偶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则配偶没有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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