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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担保人风险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个人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综上所述,房产抵押担保人不是必要的,他是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的,也就是说在房产担保过程中只要你的贷款不超过房子的价值,就不需要担保人,但是如果超过了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有担保人。而作为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责任,只要抵押人能自行还清借款就没有任何风险;而连带责任则可能需要直接承担还款责任,不管抵押人有没有能力还贷款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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