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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持续犯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据此,如何定罪量刑,要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处理。 3、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建议立即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了解有关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同时查阅案卷材料,进行调查取证,寻找有利线索与情节(自首立功、、从犯、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争取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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