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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以上是规定的事项,只要没有以上情况的职位都可以。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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