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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时限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时限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2024-03-04 21:28:54 已帮助44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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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虽然法律没有强求交通事故是必须交报警处理,但相对来讲,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其实都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而要是发生交通事故未报警的话,属于可以私了的范围的,那么就由当事人协商进行处理。但若是不允许私了解决的话,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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