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原判
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
有期徒刑的,
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第二,原判刑罚为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
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
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以上就是裁定减刑之日指什么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