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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 剥夺政治权利

被判处 剥夺政治权利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03 06:04:05 已帮助29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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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吗

拘役并不当然被剥夺政治权利,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主刑、附加刑以及针对境外人员的驱逐出境三种。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可作为对主刑的补充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有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适用时可以附加多种。


因此受拘役(主刑)同时也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但是具体是否应当适用此种附加刑,则由法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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