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拆迁办会对被
拆迁房屋进行测量评估,做出评估报告;按照《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当地制定的补偿太低或者是觉得不合理,建议不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带资料直接来律所咨询,为你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争取合理补偿,保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