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提出管辖权异议需主体为本案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客体为第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权、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会被法院依法审查。
法律解析:
管辖权异议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主体方面,只有本案当事人有资格提出,原告通常因主动选法院无异议权,第三人也无此权利,这确保了异议提出的正当性。客体上,仅针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和地域管辖,二审案件不在此列,明确了异议的范围。时间上,要求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时提出,逾期不审查,保证了诉讼的效率和程序的有序进行。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法院才会依法审查管辖权异议。如果对管辖权异议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