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无论公了还是私了,各有各的好处,根据自身情况而定最好。但无论公了还是私了都不应该出现以下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此时当事人要想获得有利的结果,则就需要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至于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律师365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具体介绍,若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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