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会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到期债权等,若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进行处置。
(二)若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非执行终止,一旦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三)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高铁一等座,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消费等,以此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若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