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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交通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19 17:59:31 已帮助20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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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程序
证据保全程序:
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
当事人依据该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2、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
3、保全证据的方法,可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采取不同的措施。
人民法院在进行证据保全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4、保全证据的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以备将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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