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分割情况多样,资金全来自婚前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是共同财产,首付及增值为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购房资金完全源于婚前财产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其性质未改变,仍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但要保留资金来源和转账证据。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看作是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因有双方贡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及增值因源自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如果您在婚后购房分割问题上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全面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