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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可以借给股东吗

所谓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成立时由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等。企业一经成立,投资者不得抽回出资。企业以其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而投资者以其投资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

因此企业成立后,原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形态必将发生变化,比如体现为固定资产、存货等,在实行会计制度以前甚至体现为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虚拟资产”。因此,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

在当代社会股东如果存在着抽逃出资的状况的话,是需要有证据来进行一个认定的,并不能够凭空的来进行一个想象,具体的认定的事物当中,就包括投资者存在着侵占企业的财产的这样的一种状况,而且是要故意所做出的这样行为。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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