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抚养费:涵盖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给付,抚养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二)行使探望权并接受协助:前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前夫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