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要密切关注商标使用情况,一旦发现侵权,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侵权产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
(二)记录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确定义务人的时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若超过三年才发现侵权且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同时注册商标处于有效期内,也可起诉,注意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是从起诉日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