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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撤诉处理能否诉讼时效中断

按撤诉处理能否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7 03:31:26 已帮助15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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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中断不

在起诉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在该情形下,由于已经进入实体处理阶段,故起诉状副本当然送达给被告,法院已告知被告起诉的事实,故构成“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撤诉应否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应依在撤诉时,是否已将起诉状副本送达义务人或者口头告知等方式将权利人以提起民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告知义务人为区分标准。如在撤诉时,起诉状副本已送达义务人或者法院已以口头告知等方式将权利人以提起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告知义务人的,则撤诉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反之,未送达和未告知的,不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这样符合撤诉的法理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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