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婚姻中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在离婚时可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另一方需给予补偿。这是对付出家务劳动一方的合理回报。
(二)当婚姻里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赔偿涵盖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三)若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可先协商具体办法,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