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的一个外国朋友有居留许可,之前在出入境登记了租赁的地址,现在他换到同一小区的另一幢楼房里住了,还没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变更住址是24小时内登记备案还是10日内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就是他之前住的地方合同是到年底才结束,新房子租赁合同是今年11月1号开始,他13号将东西搬空搬到新租赁房子了,他和之前房东是11.14号口头商定解除合同,那他这超期了吗? 派出所23号把他喊过去了
当然了,不影响房东对房屋的处置权,因此房东在租赁关系上并未违约,你不愿意购买,不影响房东出卖房屋的权利,你的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你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你承租的房屋,仅仅是租赁法律关系,这就是通常所谓的“买卖不破除租赁”,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同时,你作为承租人你和房东签订的是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新的房屋所有人应当继续履行你和原房东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向原房东和新房东释名),房东及时卖掉房屋,房屋买卖并不自然终止你和原房东的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