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父母全款
出资购置的车位,通常会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倘若父母清楚地表明该车位是
赠予某一方的,那就另当别论。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夫妻在
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约定,且若无其他特殊约定的话,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形下,车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办法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要是协商不了,那就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因此,要是想明确车位的归属,就需要考虑父母是否有明确赠予某一方的意思表示等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