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的外债通常由
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首先得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涵盖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所获的收益等。在
分割财产的时候,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拢,就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对于共同外债,如果这
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那它就是
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双方一起偿还;要是这债务并非用于上述这些情形,而是一方的
个人债务,那就由这一方自己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总之,得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的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