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将财产变卖属于
恶意转移财产的举动。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另一方能够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变卖行为,把被变卖的财产追回。
依照法律条例,
离婚之时,若一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
伪造债务妄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可以让其少分或者不分。
对方在离婚前进行的变卖财产行为,有很大可能会对
离婚财产的分割比例产生影响。受损的一方应当及时
搜集证据,像变卖财产的合同、交易记录等,以便在
诉讼中能够证实对方的过错。
总而言之,离婚前变卖财产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损方应该积极采取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