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案件过去十几年后仍有
恢复执行的可能,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要是
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且没超过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法院就能恢复执行。申请
执行时效期间是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就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没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不过,申请执行时效因
当事人申请执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事由中断的,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要是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才申请执行,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经人
民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就裁定不予执行。因此,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