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夫妻债务案件时,有几个关键要点得重视起来。
1、债务性质的判定很重要。要弄清楚这笔债务到底是夫妻一起承担的共同债务,还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要是夫妻两人都签字了,或者一方事后认可了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一方以自己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里日常花销的范围,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了,不过要是债主能拿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的生意上,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2、举证责任的分配也不容忽视。如果债主说这笔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那种双方都有意愿的债务,债主得拿出两人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证据;要是一方为家里日常开销借的债,债主只要能大概证明这笔债务存在就行;对于超出日常开销的债务,债主就得证明这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上,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要是夫妻中有一方觉得这是对方的个人债务,那也得拿出证据来。
3、得保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保障债主的权益,不能让夫妻两人通过离婚等手段故意不还钱;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好没借钱那一方的权益,不能让人家平白无故地背上不该背的债。
4、法律适用和案例参考也不能少。要严格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使用法律条文。同时,看看类似案子是怎么判的,借鉴一下裁判思路和结果,这样能保证判案的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