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15 年前的
欠条是能够
起诉的。
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然而,要是 15 年前的欠条存在
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就不会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中止指的是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请求权,此时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的那一天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进行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的过程中,因为发生了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得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无效,等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之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因此,需要具体去分析该欠条是否存在上述这些情形,以此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