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里,如果赔偿的那一方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支付赔偿金,那么拿到赔偿的这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有权力对赔偿义务人的财产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说,法院能去查赔偿义务人在银行的存款,还可以把这些存款冻结、划走;对于赔偿义务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像房子、车子等,法院有权进行查封、扣押,也能通过拍卖、变卖这些财产,用换来的钱支付人身赔偿金。
不过呢,法院执行的时候也会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会给被执行人及其要抚养的家属留下生活必需的费用和生活用品,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要是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用来执行,那么执行程序就可能会暂时停下来。等以后被执行人有了财产,执行程序会再次启动。
所以说,符合条件的话,人身赔偿金是能够通过强制执行拿到手的。整个执行过程会平衡好双方的合法权益,既保障赔偿权利人的权益,也不会让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陷入绝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