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以下这些存款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存款,因为是婚前取得的,属于
个人财产的延续,婚后依然是个人财产。
2. 基于
遗嘱或
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存款,这类存款有着明确的归属指向,只属于受赠方或者遗嘱指定的那一方。
3.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所对应的存款,这些是对受伤一方的特殊补偿,有着特定的用途和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存款是否为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根据财产取得的时间、来源以及是否有明确的归属约定等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