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时,债务分割是个重要问题,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都得对共同债务负责。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得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这些债。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管各的,那就夫妻俩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帮着做个裁决。
再说说个人债务。要是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而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夫妻一起同意借的,那这就是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不用管。
实际生活里,搞清楚债务性质特别重要。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债务怎么分,商量的时候要公平合理。要是自己商量不下去,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让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为避免离婚时债务分割出问题,平时夫妻双方最好对家庭债务有清晰的记录。借钱的时候,能一起签字就一起签字,这样可以明确债务性质。要是有大额债务,最好提前约定好怎么承担,免得以后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