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后撤诉,一般是能再次起诉的,不过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规定。
先说民事案件。要是原告主动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原告以同样的诉讼请求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受理。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了,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
再看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后又就同一事实起诉,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法院不会受理。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却不追究,这种案件如果撤诉后有了新证据,就可以再次起诉。
最后说行政案件。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法院不会受理。不过要是准予撤诉的裁定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法院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裁定,重新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