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登记到孩子名下是法律允许的,这其实相当于夫妻二人把房子送给孩子。咱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赠与合同就是一个人把自己的财产白白送给别人,对方愿意要,这合同就成了。要是夫妻俩商量好了,都乐意把共有的房子给孩子,孩子也愿意要(要是孩子年纪小或者脑子不清楚,他的监护人能替他答应),这送房子的事儿在法律上就生效了。
这么做有不少好处。最明显的就是能保障孩子以后的生活,给孩子留个物质保障。而且,夫妻俩也不用再为分房子吵来吵去,省了不少麻烦。
但这里面也有一些风险得留意。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就成了孩子的财产,夫妻不能随便动。只有为孩子好,比如说给孩子治病、供孩子上学这些大事儿,在手续都办全的情况下,才能处理房子。另外,要是以后孩子不孝顺,不养爹妈了,爹妈也不能把房子收回来。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离婚时想把房子给孩子,夫妻得好好商量,把各种情况都考虑清楚。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了解清楚法律规定和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是决定把房子给孩子,最好把赠与合同写清楚,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