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书可以把第三人列为被上诉人,不过得满足一定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里相当于原告。要是上诉人不同意他的主张,就能把他列为被上诉人。像财产纠纷案件,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张财产归自己,上诉人不认同其诉求,就可在上诉书里将其列为被上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若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原判决对他不利,或者上诉人与他存在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上诉人也能把他列为被上诉人。例如合同纠纷案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辅助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上诉人觉得该第三人对责任承担有误,就可在上诉书里把他列为被上诉人。
但能不能把第三人列为被上诉人,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关系判断。上诉时得有合理诉求和法律依据,别随意列当事人为被上诉人,不然可能引发程序问题。